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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9 1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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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简单说一下吧。
其实对于幼儿(答主这里指的是0-6岁的儿童),是不需要掌握演奏技巧和乐理知识的,起码可以不作为重点。
首先,处在这个阶段的儿童,根据皮亚杰的理论,尚处于感知运动阶段(0-2岁)和前运算阶段(3-6岁),还不具有处理抽象事物的能力,儿童的认识、学习活动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具体可感和具象的基础上的。而演奏技巧和乐理知识,是需要一定的抽象思维和运算能力的,特别是乐理知识的掌握。而演奏技巧,如果是纯粹的动作纠正,是可以开始的,但是要注意一点,这个时候的儿童的精细动作的发展尚处于萌芽阶段,如果你的孩子在这种“技巧”的掌握上不是那么快,你也不要捉急,对了,男女儿童在动作发展程度上的水平和速度也是不一样的。
至于乐器方面。答主认为,如果纯粹是进行音乐启蒙的话,大多数的乐器都是可以的,但是要避免声音过大、刺耳的乐器,尽量悦耳,轻声,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器官发育还不是那么完全,因小失大就不好了。
有一些轻便小巧、易于携带的乐器可以让儿童把玩,如三角铁、鼓铃等。这个阶段的孩子,我们让他们接触乐器,并不是立马让他们成为音乐家如何如何,在小的方面是能够让他们感知不同的乐器有高低不同、粗细不同的声音,感知声音和音调,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的启蒙,培养乐感;在大的方面,是让他们喜欢音乐,对此产生兴趣。
任何的教育实践,都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家长、老师只不过是孩子认知的帮助者。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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