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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6 14: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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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对“一个乐器演奏完整乐曲”的定义,主要是指能否同时弹出旋律和伴奏是吧?那至少还有这些:
指弹吉他,一样一把琴就能同时弹出旋律和伴奏,甚至还能把节奏元素用敲敲打打拍来拍去的弹出来。以入门来说听一听押尾光太郎的作品就会有很大的震撼了,第一次听的人都不会相信他那是一把吉他弹出的动静。
管风琴,教堂或音乐厅的那种,除了两只手,脚下还有一个键盘,等于同时可以弹的音比钢琴还多,覆盖的频率响应比钢琴要广,简直是个怪兽。但音色比钢琴黏糊一些,加上体积大、力度控制基本无法等先天缺点,不普及,甚至很难见到。我也就亲眼看过一台…在台北国家音乐厅。
手风琴,一只手弹键盘(旋律)一只手按按键(和弦)这就很常见了。
口琴,口琴的音排列是有一些讲究的,往往一吹一吸才能连成一个自然音阶,为啥这样设计呢,就是为了让你吹和弦呀,所以口琴就有用舌头堵住中间一些孔然后高音吹旋律低音吹和弦的演奏法,很好听的。不过这个局限有点大,并不能随心所欲演奏任何旋律。
还有羽管键琴、电钢琴之类的我们编曲时候认为是完全不同乐器的东西但因为和钢琴算同源的就不多说了。甚至可以说编曲时对于我们来说音乐盒也是一种乐器你可知道?它不是也能干这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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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你的定义不这么狭隘的话,还可以有更多,要知道并不是世界上所有的乐曲都非得四元素四元素全有…比如中国传统乐曲很多就根本没有伴奏,原版就没有,例如十面埋伏啦、二泉映月啦。难道他们一个乐器独奏就不能算“演奏完整乐曲”吗?再比如非洲有些音乐,就是只有鼓啊,难道拿一组鼓拍拍打打就不算演奏完整乐曲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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