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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音乐流派与风格划分的主要依据是钢琴作品的风格。作曲家的风格则主要依据作曲家主要时期的主要创作风格来划分。有些作曲家的晚期创作出现了风格的转变但仍以他主要时期的创作风格来进行划分,如贝多芬在晚期奏鸣曲的创作中出现了浪漫主义音乐风格特征,但因他对古典主义音乐的突出贡献,仍将他确认为古典主义音乐的代表人物。
虽然以钢琴作品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但不能脱离作曲家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应联系作曲家整个创作生涯的艺术特征来综合考虑。流派的形成是以杰出的音乐家及其作品为中心的,音乐家的成就各有不同侧重,我们选择对钢琴音乐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作曲家作为代表。但是,钢琴音乐风格与作曲家整个音乐创作风格具有一致性、连贯性,所以不能脱离其他创作,不能忽视音乐家的整体音乐风格与他们有着卓越贡献的艺术领域。如莫扎特的最高成就在歌剧上,我们可以从他钢琴音乐创作中广泛运用歌剧式语言以及细腻的人物心理刻画,看到作者音乐表现手法、审美观念上的一致性。再如舒伯特,他是歌曲之王,他的钢琴音乐中时常贯穿艺术歌曲式的抒情性旋律,使钢琴如人声般优美的歌唱。贝多芬是交响曲大师,虽然在创作中他用交响乐反映重大题材,用钢琴主要表现个人的情感,揭示内心世界,但他将交响乐创作手法用到钢琴上,使钢琴音乐获得交响性、戏剧性的效果。
作曲家的作品在一定时期内所形成的特定风格,是划分音乐发展阶段的标准。贝多芬一生创作了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由于风格的差异,可划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李斯特用一句话较形象地描述了贝多芬创作风格的转变。他说,贝多芬奏鸣曲创作经历了“年轻人”“大丈夫”“神”这三个发展阶段。
音乐流派的划分有约定俗成的含义,但一切书屋以及认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必须以辩证与发展的眼光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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