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为独奏小提琴而作的无伴奏奏鸣曲与组曲一共六首,BWV1001-1006,大约作于1720年,克滕时期。这六首奏鸣曲与组曲,巴赫设计了小提琴表达所能演奏的一切和弦,使用了几乎不可能演奏的对位技巧。它们构成了巴赫小提琴音乐的最高峰巅。在巴赫之后,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很少有人再创作,是因为再也无法逾越这座峰巅。这六首无伴奏奏鸣曲与组曲,第一、三、五为奏鸣曲,二、四、六为组曲,据推测,乃为当时克滕宫廷乐团的小提琴演奏家约瑟夫•史比斯(Joseph Spiess)所作。
《E大调第三号无伴奏小提琴组曲》Partita for Solo Violin No.3 in E Major BWV 1006a ,共包括七个乐章:
1.前奏曲 Prelude ,黑尔曼指定为“不太快的快板”,此乐章亦在音乐会上经常作单独演奏,巴赫后来把此曲转用于清唱剧《我们感谢主》。
2.卢尔舞曲 Loure ,黑尔曼指定为“比快板稍慢”,优美的田园风格。
3.加沃特舞曲和回旋曲 Gavotte en Rondeau ,黑尔曼指定为“比较快”。
4.小步舞曲 I Menuet I 。
5.小步舞曲 II Menuet II ,两首小步舞曲都是二段体,各段都反复,黑尔曼指定为“中板”,这两首小步舞曲,第一小步舞曲是有力的男性风格,第二是温柔的女性风格。
6.布列舞曲 Bourree ,黑尔曼指定速度为“极快”,二段体,反复各段。
7.基格舞曲 Gigue ,二段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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